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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子鉴定同样也维护男性权益

近日,西安法院审理了一起丈夫疑妻子出轨与他人生下一男孩,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女方补偿抚养该男孩生活费的离婚纠纷案,因女方拒绝作DNA亲子鉴定

,根据证据推定,不认定男方与男孩有亲子关系,判决男方免除抚养义务,女方补偿男方抚养其子生活费共计8355.09元。

2012年12月 ,原告陈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会西安法院要求和被告张某离婚。庭审中,被告张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原告陈某否认其子陈某某与其有亲子关系,认为从出生时间推算陈某某系原告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所生,同时提出亲子鉴定申请并要求赔偿,被告张某当庭表示不同意亲子鉴定。因亲子关系涉及到抚养义务,为查明事实,该院准予陈某提出的亲子鉴定请求,裁定中止诉讼并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法院释明并发出书面通知后,在指定的鉴定时间,陈某到场,而张某未带其子陈某某到场并拒不配合导致鉴定无法进行。

法院认为,陈某与张某分居多年,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原、被告离婚,至于陈某提出的陈某某是张某与他人所生的主张,由于张某拒不作亲子鉴定,根据证据规则女方张某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推定陈某的主张成立,即陈某与陈某某的亲子关系不予认定,陈某不承担陈某某的抚养义务,同时判决次子陈某某由张某抚养并补偿陈某抚养陈某某的生活费共计8355.09元。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亲子鉴定维护女性权利,同样亲子鉴定也维护男性权益。